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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名称统一为“中国移动通信客户业务详单”。 2、第一页的左上角统一打印“中国移动通信”新LOGO。 3、第一页表头上部为“客户名称”、“手机号码”、“查询周期”、“查询日期/打印日期”等内容。 4、详单记录要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。 5、详单详单每满十行为一段,每段之间空一行,每段第一行的通话日期显示并打印年月日,每段其余行只打印月日。每五段为一页,每页需打印页脚;每页需打印总共的页数和当前的页数。页尾的备注区打印对详单项目的解释。最后一页的页尾打印湖南移动名称及客服热线、网址等。 6、合计包括记录条数、时长、流量、费用等的合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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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音详单表头项目包括通话日期、类型、对方号码、起始时间、时长、通话地区、本地(漫游)基本通话费、长途费、寻呼费/语音信息费、小计。 1、通话日期:每段第一行的通话日期显示并打印年月日,每段其余行只打印月日。 2、类型:客户该条通话详单的类型,指主叫、被叫或呼转。 3、对方号码:对方固话号码或手机号码。 4、起始时间:格式为mm-dd hh:mi:ss。只在每天的第一条记录前打印yy-mm-dd hh:mi:ss,同一天的其他记录只须打印hh;mi:ss而不需打印月日,打印右对齐。当天的记录数大于10行时,当天的打印内容每10行空1行。 5、通话时长:格式为“XX;XX”,分号前为分钟,分号后为秒;超过一小时的,超出的部分仍归入分钟,如85分26秒为“85:26”。打印时右对齐。 6、通话地区:指本次语音呼叫所在地区的“城市名”。 7、本地(漫游)基本通话费:本地或漫游通话时产生的基本通话费。 8、长途费:通话时产生的长途费。 9、寻呼费/语音信息费:语音通话时产生的寻呼费/语音信息费。 10、小计:本地(漫游)基本通话费、长途费和寻呼费/语音信息费之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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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短信/彩信类详单表头项目包括通信日期、发/收、对方号码、发送时间、通信费、信息费、小计、SP名称、SP业务名称。 1、通信日期:短信/彩信的发送/接收日期,格式要求同语音详单。 2、发/收:该条短信属于发送或接收(彩铃单独标识)。 3、对方号码:指接收本号码所发送短信或发送至本号码接收的手机号码。 4、发送时间:该条短信发送或接收的时间,格式“时:分:秒”。 5、通信费:点对点短信发送基本通信费用。 6、信息费:短信发送或接收时产生的信息费用。 7、小计:通信费和信息费费用之和。 8、SP名称:服务信息内容提供商的名称。 9、SP业务名称:能够准确反映所订制SP具体内容的业务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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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代收费详单表头项目包括通信日期、发/收、对方号码、发送时间、通信费、信息费、小计、SP名称、SP业务名称。 1、通信日期:短信/彩信的发送/接收日期,格式要求同语音详单。 2、发/收:该条短信属于发送或接收(彩铃单独标识)。 3、对方号码:指接收本号码所发送短信或发送至本号码接收的手机号码。 4、发送时间:该条短信发送或接收的时间,格式“时:分:秒”。 5、通信费:点对点短信发送基本通信费用。 6、信息费:短信发送或接收时产生的信息费用。 7、小计:通信费和信息费费用之和。 8、SP名称:服务信息内容提供商的名称。 9、SP业务名称:能够准确反映所订制SP具体内容的业务名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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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PRS详单内容包括通信日期、APN网络标识、起始时间、时长、通信地区、流量小计。 1、通信日期:手机使用GPRS时的日期。 2、APN网络标识:手机使用GPRS的方式-CMWAP或CMNET。 3、起始时间:使用GPRS的开始时间,格式为“时:分:秒”。 4、时长:从开始到结束,使用GPRS的时间长度。 5、通信地区:注册使用GPRS的地市名称。 6、流量小计:该次使用的流量。单位为KB,格式为XX.XX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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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IP直通车详单表头项目包括主叫号码、通话日期、对方号码、起始时间、时长、通话地区、长途费、语音信息费、其它费、小计。 1、主叫号码:与手机号码绑定使用IP直通车业务的固定电话号码。 2、通话日期:绑定的固定电话拨打长途电话的日期。 3、对方号码:绑定的固定电话拨打的长途电话号码。 4、起始时间:格式为“时:分:秒”。 5、时长:通话时长“分:秒”。 6、通话地区:通话城市名。 7、长途费、语音信息费、其它费:绑定的本地固定电话拨打长途时产生的长途等相关费用。 8、小计:长途费、语音信息费、其它费之和。 温馨提醒: WAN、号码薄、通用下载等移动新业务详单内容请咨询营业员或10086。 |